說明:
一、工作地點:淡江大學臺北校園推廣教育處(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)
二、工作內容:
(一)計畫案規劃執行。
(二)其他主管交辦事項。
三、起聘日期:109年6月1日
四、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00至17:00(含中午休息1小時)
五、資格需求:(需具備以下任一項)
(一)具有日語外語能力者。
(二)文書處理軟體應用嫻熟或具網路行銷經驗者。
(三)具華語課程企劃撰寫或專案執行能力。
(四)個性主動積極,做事認真負責,反應機敏靈巧,具工作熱忱及協調力。
(五)可配合業務需求出差或短期外宿。
(六)具學生事務經驗或熟悉華語研習營隊者。
六、薪津標準:學士起薪3萬2,450元。(另依個人經歷及教育部計畫案執行年資調整)
七、獎勵制度:除基本提供年終獎金1.5個月(不足一年,依比例發放),績效卓著者另頒發新案獎金。
八、升遷制度:每年進行考核,依年資及考核晉薪。
九、聯 絡 人:李雅芳,洽詢電話:(02)2321-6320分機8857或E-Mail:monicalee@clc.tku.edu.tw
十、資料繳交:意者請將個人基本資料表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、男性請另附退役或免役證明,以上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案E-mail至going@clc.tku.edu.tw。主旨請註明「姓名-應徵教育部華語計畫專任助理」。
十一、收件截止:109年5月10日(星期日)20:00為止
(預計5月第三週面試,將於面試前3天以簡訊及電子信件通知面試)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請將所附個人資料表件以電子檔方式傳送應徵,免附其他資料,格式不符者將不予受理。
(二)正式錄取者需配合繳交相關資料(如身分證影本、畢業證書影本、男性退役或免役證明等),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,立即辭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