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(五)下午5時截止收件。
名額與金額:預計5名,每名 4,000元。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限本系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生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。
1.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A.低收入戶學生、B.中低收入戶學生、C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D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。
2.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。
3.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檢核通過者。
4.原住民學生。
(二)具備前款所列資格,且符合以下條件者使得提出申請。
1. 大學部:當學期修習學分數,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(例如抵免學分、大學學習課程、服務學習課程、社團實作、軍訓、護理、體育等),至少須修滿15學分(大四至少須修滿9學分)。
2. 碩士班:當學期研一修習達8學分或3門課,研二上學期修習達4學分或2門課(不含畢業論文)。
3. 因修教育學程、輔系、雙主修或其他原因而延畢之學生,不適用本方案。
三、受獎助者的學習及輔導機制:
(一) 參與系上所指定安排於學期中之學習事務或活動,並經由系主任審視通過。
(二) 領獎前須完成繳交學習短文(500至1,000字)一篇,短文內容須說明所有參與之學習項目及心得,並經由系主任審視通過。
四、頒奬時間:112年11月4日上午11點(暫定),請務必出席。因故在領獎前休學或退學者,取消領獎資格。
五、申請檢附文件如下,請送至經濟系辦公室B1004。
(一) 申請表。
(二) 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。(無則免交)
(三) 申請資格的佐證資料。
六、承辦人:孔令娟助理,分機2595。